AIKEN JAPAN

安全政策保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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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保密協議

安全政策

保密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為法人。AIKEN JAPAN參加者(以下簡稱“參加者”)和本公司參加由本公司舉辦的研討會、個人諮詢及其他信息提供活動(以下統稱“本活動”)的規定對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的處理.參加者必須在參加本次活動前閱讀本協議全文。

第一條(宗旨)

本公司將披露其認為對參與者考慮本公司提供的投資性房地產的可購買性(以下簡稱“目的”)有必要或有用的信息。但是,我們沒有義務根據本協議披露任何業務或技術信息。

第二條(保密信息)

在本協議中,“保密信息”是指公司向參與者披露的任何信息,無論是書面、口頭、電磁記錄介質,還是任何其他有形或無形信息。

第三條(保密)

參賽者應嚴格保密保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洩露保密信息。

第 4 條(禁止非預期用途)

參與者不得將機密信息用於除此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

第 5 條(機密信息的管理)

參與者必須在優秀經理的照料下管理機密信息。

第六條(禁止複制)

未經我們事先書面同意,參與者不得複制機密信息。

第七條(保密信息的返還/銷毀)

當我們要求時,參與者必須按照我們的指示歸還或銷毀他們持有的機密信息。

第八條(避免競爭)

1. 參與者使用機密信息直接與公司經營的業務(包括但不限於房地產銷售、房地產租賃和房地產管理)互動,無論是他們自己還是第三方。不得經營間接競爭的業務(以下簡稱“競爭業務”)。

2. 若參賽者本人或作為第三方經營房地產銷售業務、房地產租賃業務、房地產管理業務,或在本次活動當日是經營各項業務的法人的僱員,有關參與者 一個人被視為使用機密信息經營競爭業務。

3. 如果參與者違反第 1 款,本公司可以向參與者收取 XNUMX 萬日元的罰款。

第九條(損害賠償)

1、如果參與者違反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給公司造成損害,參與者將因此給公司造成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本人必須支付賠償金。

2. 參賽者違反第3條規定,經營競爭業務的第三方獲取機密信息時,本公司將向參賽者提供前款規定的損害賠償,有可能收取XNUMX萬日元作為賠償金。懲罰。

第十條(條款變更)

1. 如果我們認為有必要,我們可以隨時更改本協議。

2. 在前款情況下,本公司應在本公司運營的網站的適當位置提前公佈本協議將發生變更的事實、變更後的本協議內容及其生效日期,並生效,修改後的條款將隨著日期的到來而生效。但是,如果變更符合參與者的整體利益,變更後的條款將在變更後的條款發佈在本公司運營的網站上的適當位置時生效。

3. 前款變更本協議生效後參加本次活動的條件以變更後的協議為準。

第十一條(協議管轄)

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管轄的法院為一審專屬協議管轄法院。

執行日期
2020 年 4 月 1 日生效